25岁的湖北女子杨某抱着刚出生一天的女儿,眼神十分复杂。8月11日晚12时许,怀孕九个月的杨某被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抓获,当时她正在做着皮肉交易。刚被民警带到派出所,杨某就有了临盆迹象。
8月11日晚,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对韶山西路沿线娱乐场所进行突查,在一家没有悬挂招牌的发廊里,民警现场抓获一对正在卖淫嫖娼的男女。当女子整理穿戴衣服时,民警惊讶地发现她的肚子已鼓得老高。“我怀孕快九个月了”,杨某被民警查获后,不紧不慢地穿好衣服,挺着大肚子。
民警将在房间里查获的男女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,杨某忽然发作,有了生产征兆。民警马上将杨某送往市二医院。经医生诊断,杨某是因从事卖淫活动导致早产,肚中的宝宝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出来了。在社区的协助下,民警办理了有关住院手续。
“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,杨某太不顾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了”,民警说。所幸的是,杨某在12日产下一名女婴,母女平安。
面对如此不负责的母亲,我们觉得震惊,同时也很愤怒,这样的母亲真是让人揪心。哈尔滨玛丽亚妇产医院专家解读:
妊娠头3个月要禁止性生活,这是因为妇女怀孕后内分泌机能发生改变,对性生活的要求降低。同时还有心理方面的因素,担心性生活会影响胎儿正常发育和安全,还有身体方面的因素,身体笨重,不灵活,行动缓慢,不方便等。更重要的是妊娠头3个月里,由于胚胎正处于发育阶段,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子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,如果进行性生活,很可能由于动作的不当或精神的过度兴奋时的不慎,使子宫受到震动,很容易使胎盘脱落,造成流产。即使性生活时十分小心,由于孕妇盆腔充血,子宫收缩,也会造成流产。
怀孕中期(4-7孕月)胎盘已经形成,妊娠较稳定;早孕反应也过去了,你的心情开始变得舒畅。性器官分泌物也增多了,是性感高的时期,因此,可以适当地过性生活。但是要节制,还要注意性生活的体位与时间,避免造成对胎儿的影响。
在孕8月以后,孕妇的肚子突然膨胀起来,腰痛,身体懒得动弹,性欲减退。此阶段胎儿生长迅速,子宫增大很明显,对任何外来刺激都非常敏感。夫妻间应尽可能停止性生活,以免发生意外。若一定要有性生活,必须节制,并注意体位,还要控制性生活的频率及时间,动作不宜粗暴。这个时期最好采用丈夫从背后抱住孕妇的后侧位。这样不会压迫腹部,也可使孕妇的运动量减少。
尤其是临产前1个月或者3星期时必须禁止性交。因为这个时期胎儿已经成熟。为了迎接胎儿的出世,孕妇的子宫已经下降,子宫口逐渐张开。如果这时性交,羊水感染的可能性更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