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岁的退休工程师王强将73岁的妻子刘红告上法庭,指责老伴不顾自己想要孩子的愿望,多次私自堕胎,并要求结束两人持续了24年的婚姻。市一中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。
王强起诉称,双方经介绍相识,于1987年1月登记结婚,但是至今也没有子女。“婚后我一直想要一个孩子。”王强说,但是刘红却未经他同意私自堕胎两次,这严重伤害了两人的感情。王强说,婚姻中不断的争吵使他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,并导致他心房颤动、心衰病危,两次入院抢救,他因此起诉要求离婚,并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。
其妻刘红是一名退休小学教师,她向法庭表示,自己并不同意离婚。刘红称,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,“王强所说的我对他精神折磨导致病危并不是事实”。刘红说,双方结婚后,她一直在履行着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,“他有冠心病和高血压,每次看病、住院都是我一直陪护”。此外刘红还提出,自己并不存在私自打胎一事,两次堕胎都曾与王强商量。
法庭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指出,虽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,影响了夫妻感情,但这些矛盾并不会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而且王强自1987年患心脏疾病以来,刘红一直对他进行照顾。因此,法院认为王强应该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,不应草率离婚。只要今后双方加强相互之间的理解,共同努力维持家庭生活,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。鉴于此,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强的起诉,不准双方离婚。
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个案,最近经常有媒体报道因妻子不愿生子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事情,那么多次堕胎对身体会造成哪些危害呢?黑龙江玛丽亚妇产医院专家为您指导。
1,人流容易感染炎症:人流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,在通过手术器械在子宫内把胎儿吸出或刮掉,有的是凭妇科医生的经验来做的,如果怀孕的时间短,对于健康的影响也小些,若怀孕3个月或以上,不仅手术过程痛苦,而且对于健康危害很大,如果发生人流不干净或者手术中不正规操作等,残留的妊娠组织和不卫生的手术器材极易引起细菌感染和多种炎症,造成严重的后果。
2,扰乱内分泌系统:女性受孕后,身体上会有很多变化来适应怀孕的状态,尤其是内分泌会的变化很大,为了适应身体怀孕的需要,黄体素分泌增多,子宫内膜增厚,乳房增大,从而为孕育胎儿打下基础。然而,少女进行人工流产后,内分泌便发生突然变化,暂时失去平衡,身体就要重新调整,如尚未调整好,又接着第二次工人流产,这样会使内分泌发生紊乱,影响内分泌系统的正常功能,造成人体的一次“隐性损伤”。
3,影响以后的正常怀孕:每次做人流时,或多或少地刮去一些子宫内膜,这对子宫无疑是一个强烈的刺激,刮的次数多了,子宫内膜就要受到严重的“显性损伤”最危险的当属子宫穿孔),这样再次怀孕时就容易发生胎盘置入、粘连,造成难产和胎盘滞留。
4,容易引发各种疾病:连续多次做人工流产手术,还容易造成子宫出血、子宫内膜感染、泌尿道感染、不孕症等疾病。医学临床实践证明,人工流产次数越多,诱发上述疾病机会就越多。如果妇女身体的“隐性损伤”和“显性损伤”一旦形成恶性循环,机体各方面的功能,包括免疫功能就会过早衰退。有人称“人工流产过频,红颜易逝”,并不是危言耸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