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是性病的一种,患者如果在患病期间妊娠可发生流产、早产或死胎。
梅毒患者配偶及其子女也应接受检查,必要时同时治疗。
1.一、二、三期显发及活动性皮肤粘膜梅毒,隐性及孕妇梅毒,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60万U,1/d,共lOd。
2.对二期复发梅毒及心血管、神经梅毒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900—1200万U,分15~20d肌注。也可用四环素500mg,4/d,共15d;红霉素500mg,4/d,共15d。
梅毒患者需定期复查,最初3个月,每月查一次血清学试验,以后每3个月查一次,共3次,两年后再复查一次;第一年后查脑脊液一次;若血清学试验原为阳性,后始终阴性,也无症状,为治愈。
梅毒是很严重的性病,一旦怀疑自己感染了梅毒,必须尽早就医,以免耽误加重病情。梅毒患者应该在治愈后才可结婚、生育。